电子监管码:是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出的一种产品质量追溯手段。它由一组变数码和变条码组成,每件产品有一个不同的监管码。根据产品包装上的监管码,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可以追溯到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和包装班组批次、生产配料取料、半成品加工等有关产品信息。
条码类型为 EAN/UCC 128 C,条码由AI+20位监管码生成,AI取值21,但印刷时只显示20位监管码,前两位AI码隐藏,详细请见电子监管网发布的“监管码(20位)印刷规范(2008-1-20).rar”,与其它产品条码不同的是:电子监管码的使用需要企业向电子监管网申请并备案,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95001111/114/118114)、短信(95001111)、互联网(95001111.com)、信息终端等途径查询产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互联网(95001111.com)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
使用电子监管码企业可以到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http://www.95001111.com/website/index.asp 查看申请流程和详细说明
监管码(20位)印刷规范详细请见:
监管网升级通知
根据总局推进办《关于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升位的通知》(质监网办〔2008〕8号),监管网平台进行统一升级,自3月25日起投入使用,主要涉及调整的功能如下:
1. 监管码由16位全面升级到20位。新登记的产品全部采用20位监管码;
2. 已经按16位监管码登记但并未申请16位监管码的产品重新按照20位监管码产品格式登记,全部采用20位监管码;
3. 已经使用16位监管码的产品需要重新按照20位监管码产品格式进行注册登记,在申请新的监管码时全部使用20位监管码,转换过渡期可以延长至08年6月30日;
4. 已经申请的16位监管码可以继续进行激活操作,激活后支持正常的消费者查询功能;
5. 已经激活上市的16位监管码支持正常的消费者查询功能;
6. 原来16位监管码用户在转换到20位监管码时,系统会自动提示按照国标选择行业分类和产品分类信息,并将企业所在地补充到区县级;
7. 新增网上信息变更功能,变更分为管理信息、服务信息和一般信息变更三种,请详见企业通道信息变更菜单;
8. 根据近期企业和质监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其他相应细节的优化和调整。
此次升级带来的变化,敬请监管网用户谅解和支持。感谢使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服务!
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4日